找工作轻信承诺女子被骗25万元
找工作轻信承诺
女子被骗2.5万元
收取2.5万元,就能帮助你找到一份好工作,家住顺庆区的孙小丽因轻信他人承诺,花了冤枉钱。昨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法院已判决被告赔偿孙小丽经济损失。
据了解,今年24岁的孙小丽,先后换了几份工作,但没有找到一份让她称心如意的工作。年初以来,她就一直待业在家。现在工作难找,就想找份稳定的工作,我除了在网上寻找外,还在本地的一家劳务服务公司进行咨询。孙小丽告诉记者,3月下旬时,她接到劳务服务公司打来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公司的董事沙鹏和监事朱茗,只要孙小丽支付2.5万元,就能安排她去成都火车北站上班。听到这消息,孙小丽觉得在火车站上班稳定,她想也没想就把2.5万元汇至劳务服务公司董事沙鹏的账户上。钱一到账,他们承诺10天后安排我去铁路局进行面试、签订合同。孙小丽说。
10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孙小丽却没有接到去面试的电话,她打电话联系沙鹏和朱茗,但两人此时的反应让她傻了眼:他们先是互相推诿责任,后来就直接关机不接电话。他们以帮人找工作为名,收取我的现金,却没给我找到工作,造成了我的损失,我要求他们赔偿我2.5万元和利息。孙小丽说。然而,沙鹏却称,2014年3月时,孙小丽把钱汇至他的私人账户后,朱茗说把钱取出给他,但朱茗却没有给他收条。我4月离开了公司,这事我也有一定责任,我愿意退还一半。沙鹏如此说。但仍在劳务服务公司工作的朱茗却说,他对孙小丽把钱汇至沙鹏私人账户的事并不知情,他本人也没收过到这笔款项。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南充某劳务服务公司由沙鹏和朱茗各投资1.5万元设立,沙鹏在收到孙小丽汇款后,以公司名义出具了收据,但并未把款项存入公司账户。同时也未安排孙小丽就业,也未向她退款。
我们认为,孙小丽给沙鹏汇款,由公司出了收据,两者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顺庆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安排孙小丽就业,应当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即返还给孙小丽本金和利息。沙鹏挪用公司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孙小丽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但要求朱茗承担责任,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该劳务服务公司返还孙小丽信息咨询费2.5万元及利息,沙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