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英滩镇金顶村村民委员会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投资收益)选择合作业主准入条件的公告
为促进村级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户持续增收,决定公开引进业主合作发展,共同投资实施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为规范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质量,按照《威远县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选择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投资收益)的合作业主。现将合作业主准入条件公告如下:
一、合作业主应具备的条件
(一)合作业主本身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经营实体。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和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资金投入的确定:以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价格为结算依据,项目资金以工程竣工审计为准。
3.合作时间暂定为5年,在与村合作期间,合作业主第一年一次性缴纳6万元固定收益给村民委员会,并保证项目交付使用前缴纳到位,其余年度根据当年物价水平协商签订协议。
4.必须自筹资金完成规定项目。
5.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10万元及以上。
6.合作业主确定的施工企业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7.合作业主在报名前,须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转账缴纳项目民办公助施工企业保证金13.6万元,收款单位:威远县观英滩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四川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观英滩支行;银行账号4091***********88。
8.合作业主属经营实体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2021年年报合格,按国家法律经营,近三年(2019—2021年,下同)无亏损。
9.本次合作业主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合作业主确定的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021年年检合格,按国家法律经营的企业;
2.施工企业资质不低于(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备案证》);
3.近三年(2019—2021年,下同)无亏损,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存款余额30万元及以上;
4.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告要求企业资质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
(一)合作业主本身的资料(除特别提示外,均要求提供原件、签字盖手印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一律拒收不予报名)
1.合作业主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的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除特别提示外,均要求提供原件、签字盖手印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一律拒收不予报名);
2.合作业主属经营实体的: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册登记证书、近三年(2019—2021年)的会计决算报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的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单位的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须包括:一是承诺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负责工程建设;二是承诺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支付等相关责任;三是承诺在与村合作期间,合作业主第一年一次性缴纳6万元固定收益给村民委员会,并保证项目交付使用前缴纳到位,其余年度根据当年物价水平协商签订协议;
4.缴纳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需提供银行回执单或进账单(盖银行鲜章);若为网上银行转账的,需提供网银转账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和收款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
(二)合作业主确定的施工队伍的资料(除特别提示外,均要求提供原件、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一律拒收不予报名)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安全许可证副本;
7.由企业注册地的住建部门开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或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网的证明材料;
8.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和造价员资质证件;
9.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期间的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以及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近三年(2019—2021年)的会计决算报表和审计报告;
11.公司对“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书面承诺。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施地点:观英滩镇金顶村。
(二)实施主体:观英滩镇金顶村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资金及内容:计划总投资136万元(最终结算以审计结果为准),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6万元,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资金100万元,建设内容:改造装修民宿一座(具体以财评清单为准)。
四、选择办法
(一)合作业主(含施工单位或被委托人)不能重复报名。
1.如果报名人数在3家以上(含3家),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合作业主(同时具备合作业主和施工企业条件)中,由村民代表代表随机抽选三家作为候选合作业主;当报名的施工队伍少于2家时,发布第二次公告,若第二次公告后报名的施工队伍仍然少于2家,经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可将报名的施工队伍直接作作为候选施工队伍,进行挂网公示,候选施工队伍,在5日内按照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文件。
(二)确定合作业主后,未中选的候选合作业主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实施主体与合作业主签订合作合同后10个工作日全额退还(不计息)。中选的合作业主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合同签订后,合作业主无故超过5天未开工建设的,将取消中选单位资格,并没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固定收益。)
五、报名时间、地点
自2022年3月11日至3月11日止(一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由合作业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和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到观英滩镇农业服务中心报名,并交报名费500元,逾期不予受理。(联系方式:余付洪电话:139****0207)
六、公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公告媒体
自2022年3月8日至3月10日止在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威远县观英滩镇金顶村村民委员会
2022年3月8日
观英滩镇
观英滩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