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召开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工作会议
新年伊始,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省残联《关于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具体事项的通知》(川财社〔2015〕2号)文件精神,2月15日上午,射洪县残联、县民政局共同召开会议,就射洪县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残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股室,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残联理事长(民政办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县民政局局长冷芳华就低保对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有关政策和具体工作作讲解和安排;县残联理事长符安俊从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形式、政策衔接、申领程序、管理办法等多个方面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县财政局副局长范文清就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的重要意义、发放标准、核定收入、申报时间节点等事项进行了强调。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一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工作的重要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圆满实施好这项工作。二要严格秩序,规范操作,认真核查,动态管理,宣传好政策。三要按时按质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资料上报,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对象应报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