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物业服务行业应急队伍拟入选企业的公示
为适应我区物业服务行业新的形势,及时处置物业服务行业矛盾纠纷引发的各类突发性事件,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关于组建龙岗区物业服务行业应急队伍的通知》(深龙建〔2011〕48号)规定的条件,我局对自愿申报组队参加区物业服务行业应急队伍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筛选,经研究,拟确定深圳市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组成龙岗区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应急队伍,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至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和问题。联系电话:28910273、28907026(上班时间)。也可采取书信形式直接投递至区建设局(住宅局)在建设大厦一楼设置的“局长信箱”。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我局为反映人保密)。
***:拟入选龙岗区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应急队伍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