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11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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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3-6102030
联系地址:荣县蓝帝大道278号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荣县2018年旭阳等二个乡镇饮水脱贫攻坚项目 | 荣县旭阳镇、铁厂镇 | 荣县旭阳镇人民政府 | 泸州工投格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旭阳镇:De160PE管100m,De110PE管18500m,De50PE管17010m,De25PE(1.6MPa)18510m,机井12口,提水管De25PE(1.6MPa)1580m,电线(BV-4)1580m,电控箱12台,潜水泵12台,清水池工程205m³,净水设备7台,一体化净水设备1台,提水工程1处;铁厂镇:De50PE管(1.6MPa)200m,De25PE(1.6MPa)1880m,机井3口,提水管De25PE(1.6MPa)550m,电线(BV-4)550m,电控箱3台,潜水泵3台,清水池工程90m³,净水设备9台。 | 施工期: 废水: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依托附近农户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 地下水: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场地进行地面硬化,对施工废水、施工固废等及时处理,防止施工过程中污染物渗透地下污染地下水。 废气:施工扬尘采取采取湿法作业,洒水抑尘;随挖、随填埋,减少风力二次扬尘;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建筑材料需严密遮盖;管道施工采取逐段施工,及时回填土方并恢复植被;文明施工,认真做好施工期的环保监理工作。 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运输车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在设备机座间设置减振垫、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农户现有垃圾桶收集处理;由于弃方产生量较少,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弃方用于周边低洼地带回填,同时在上面做好绿化工作,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营运期 废水、废气、固废: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固废产生。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水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由于潜水泵位于对应农户家中,周边无噪声敏感点,且潜水泵为间断运行,运行时间短,噪声较低,在选用低噪设备、机座减振、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本项目机井工程共钻井15口,每口水井服务于1户农户,共服务人数47人,按每人每天用水约120L/人天,则总共需水量为5.***m3/d(2058.6m3/a),则本项目地下水开采量5.***m3/d(2058.6m3/a)。目前荣县地下水可开采量为2550万m3,本项目全年开采占比为0.008%,项目地下水开采量较小,对地下水水位影响较小,且项目机井均采取加盖全密闭,不会污染地下水水质,因此,本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为尽量减少对地下水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①加强对机井维护,防止因井盖等损坏而造成污染物直接进入地下水,污染地下水质; ②在水井外围设置30m的供水安全保护范围,该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进行养殖工作,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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