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0年8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此项目属于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的建设项目,企业自愿进行环评告知承诺。
公示期为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9696841
传真:029-81576150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水环境综合治理、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环境监测中心 |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及长安区范围内 |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 项目总投资116996.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5万元。主要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供水设施建设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包括:航天第一净水厂出路工程;航天二期雨水出路工程;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水质净化科普教育示范基地。供水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含:航天基地一期给水工程;航天基地二期给水工程;二期大峪供水管道(东长安街-西康高速)改线工程;航天六院变外接电源线路临时管沟。 | (一)施工扬尘:施工期应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严格落实“六个100%”和“七个到位”措施要求。施工期扬尘执行陕西地方标准《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应标准限值。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管道试压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市政公用排水设施,管道试压废水由市政管网收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营运期生活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要求。 (三)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CB18599-2001)。 (四)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如需夜间施工应办理相关手续。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水环境综合治理、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公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