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内文化企业申报2014年1月至6月财税补贴的通知
各区内文化企业:
为充分发挥曲江新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产业聚集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和鼓励文化企业快速聚集、蓬勃发展,根据财税补贴相关文件要求和我区文化企业发展实际情况,请各企事业单位认真整理、汇总资料,做好2014年1月至6月区内文化企业财税补贴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文化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报财税补贴:
(一)在曲江新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且在曲江新区实际纳税的文化企业;
(二)实际从事《西安曲江新区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西曲江发〔2013〕270号)中规定门类的业务;
(三)依法纳税,无违规行为并经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认定的文化企业。
二、补贴时段和标准
本次补贴工作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文化企业在2014年1月至6月期间缴纳的税款,按照《西安曲江新区入区文化企业营业税、增值税补贴暂行办法》(西曲江发〔2013〕269号)相关条款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申报程序及截止时间
(一)申报程序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文化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各自企业财税补贴的相关材料,如实向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申报;
2、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联合曲江新区财政局、曲江新区国税局、地税曲江分局等相关部门,对财税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17时前。逾期未报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财税补贴申请资格。
(三)报送地址
西安曲江新区文化企业服务中心(西安市雁塔南路318号拿铁城大厦一层西侧)。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要件
1、西安曲江新区文化企业认定书复印件;
2、西安曲江新区文化企业财税补贴申请表;
3、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合同及税金明细表;
4、2014年1月至6月纳税总额核定表;
5、2014年1月至6月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6、2014年1月至6月收入合同复印件;
7、2014年1月至6月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
表);
8、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二)材料要求
1、以上材料请各企业用A4纸纵向打印后,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
2、以上材料(含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另附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一)文化企业必须实事求是、如实上报,对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财税补贴的企业,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五年内享受曲江财税补贴的资格,并追缴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二)文化产业集团及下属文化公司在做好自身财税补贴申报的同时,要做好传达、指导入区联盟企业进行相关申报的工作;
(三)《西安曲江新区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西曲江发〔2013〕270号)和《西安曲江新区入区文化企业营业税、增值税补贴暂行办法》(西曲江发〔2013〕269号)等两个文件请登录曲江新区官方网站查阅(http://invest.qujiang.com.cn/tzzn/yhzc.htm)。
(联系方式:西安曲江新区文化企业服务中心 029-89137991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029-68660160)
***:1、西安曲江新区文化企业财税补贴申请表
2、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合同及税金明细表
3、2014年1月至6月年纳税总额核定表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相关***:
1、西安曲江新区文化企业财税补贴申请表.doc
2、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合同及税金明细表.xls
3、2014年1月至6月纳税总额核定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