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9年度城镇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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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0日发表
临潼区参保城镇居民:
我区2019年度城镇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工作现已开始,凡已申办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格的参保城镇居民,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费用,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所在社区进行报销,报销资料如下:
1、药店购药提供:***原件、购药小票、中药需提供处方;
2、医院购药提供:***原件、处方、门诊费用清单;
3、医院检查提供:***原件、检查报告单、门诊费用清单;
4、患者本人身份证及本地***复印件(秦农***除外)。
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资料,造成不能报销、取消资格及其他后果的,由患者本人承担。
特此公告。
西安市临潼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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