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队建立药品违法单位重点查控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全辖区药品稽查执法工作,加强对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稽查工作效能,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队结合实际,整合稽查资源,积极探索、创新稽查执法模式,制定了《新城区药品违法单位重点查控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药品违法单位为稽查工作重点查控对象,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新城辖区内2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药品违法单位,进行重点查控,从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一年内对其进行四次以上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从重处理,直至吊销许可证,同时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在重点查控过程中,稽查部门若发现重点查控单位再次违法,则查控周期(一年)自最近一次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重新计算,使之处于药品稽查部门的连续监控状态之下,以达到从不敢犯到自觉守法的目的。
该制度的出台,从根本上打消了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只查一次”的侥幸心理,有效约束了药品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规范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