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明年起实施
日前,记者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于12月6日印发,我区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下发实施的《目录》按“应进必进”的要求,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械、资源、产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权权等7大领域项目,统一纳入《目录》管理,将有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和制度化,为实现“场外无交易”奠定基础。
通知明确,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应全部进入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允许和鼓励未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以及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级招标投标、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卫生计生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未按规定进场交易的,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暂停项目执行,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按照要求,我区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立完善由制度规则、信息系统、运行机制和必要场所设施构成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断优化项目进场交易流程,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综合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