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六到位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从矿长、安全员到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安全、安全生产职责人人明确的责任体系。按照要求,督促各矿山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亲自在现场指挥作业。
二是监管执法到位。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井下开展全面检查、突击检查、不定期抽查,坚持做到对地下开采矿井每月检查1次,露天开采矿山每2个月检查1次。严格执行派驻安全督查员制度,要求各镇街派驻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矿山、尾矿库重要部位和关键岗位进行不间断巡查和监控,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查改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三是隐患治理到位。加大对非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做到不漏查一个环节、不漏查一个岗位、不漏查一个隐患。对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不治理或治理不合格的矿山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等强制措施。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责令企业制定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六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彻底铲除滋生事故的土壤,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是宣传培训到位。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城市社区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使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深入人心。精心组织、创新“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平安镇、平安社区、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矿山企业采取开好班前会和反“三违”等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加强对矿山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做到未经过培训人员,坚决不准上岗作业。
五是应急救援到位。增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矿山救护队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多企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网络。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改善专业应急装备,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资源体系。加强与气象、水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工作联系和协作联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雨情、汛情,对气象预报为“大雨”、“暴雨”天气或连续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地下矿山立即停产撤人。
六是专项监察到位。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汛期矿山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和季节性生产特点,适时开展专项监察工作。切实做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井下劳动定员、防治水、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及演练等方面的专项监察工作,不断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