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1月15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3301128
传 真:0535-330622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5000吨润达松项目 | 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港路36号 | 烟台景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位于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港路36号。该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总投资10%,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 | 1、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进行入海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加料、混料、粉碎、包装过程均须置入相对密闭设备中内进行,逸散粉尘由配备的集气系统统一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3、通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震,隔声、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须集中收集,定点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