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2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2月2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3301128
传 真:0535-330622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海阳大秧歌•琵琶岛影视文化旅游基地项目 | 海阳市留格庄镇桃源村东 | 海阳市琵琶岛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海阳市留格庄镇桃源村东。该“山东省自驾车房车旅游海阳基地项目”于2010年8月23日经海阳市环保局批复,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动,且未经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运营,海阳市环境保护局以海环罚[2017]026号对其进行了处罚。该项目占地197333m2,绿化面积66660m2,总投资1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18%。 | 1、进一步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不含餐饮废水),须全部收集经防渗旱厕处理后,用于景区绿化施肥,不外排,严禁逸散和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进一步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进出景区车辆和游客的管理;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须加强基础减震,阻隔、吸声等降噪措施,边界噪声排放限值须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