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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增江街美景街小区环卫所宿舍糖厂职工宿舍小区东湖南小区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根据增发改投【2018】57号、增发改投【2018】58号、增发改投【2018】59号、增发改投【2018】51号批准,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现对增城区增江街美景街小区、环卫所宿舍、糖厂职工宿舍小区、东湖南小区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区增江街美景街小区、环卫所宿舍、糖厂职工宿舍小区、东湖南小区微改造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17626

  代建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36****847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美景街小区、环卫所宿舍、糖厂职工宿舍小区、东湖南小区。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概况:

  ①对增江街美景街小区实施微改造,总改造面积12577平方米,包括整改小区室外道路、公共空间,维修和完善住宅的楼道、屋面、外立面,安装照明设施及小区视频监控系统,整治排水系统、防盗网、三线、绿化等公共设施。

  ②对增江街环卫所宿舍小区实施微改造,总改造面积2303平方米,包括整改小区室外道路、公共空间,维修和完善住宅的楼道、屋面、外立面,安装照明设施及小区视频监控系统,整治排水系统、防盗网、三线、绿化等公共设施。

  ③对增江街糖厂职工宿舍小区实施微改造,总改造面积3036平方米,包括整改小区室外道路、公共空间,维修和完善住宅的楼道、屋面、外立面,整治排水系统、三线、消防、照明、绿化等公共设施。

  ④对增江街东湖南小区实施微改造,总改造面积8420平方米,包括整改小区室外道路、公共空间,维修和完善住宅的楼道、屋面、外立面,安装照明设施,建设步行系统,整治排水系统、防盗网、三线、绿化等公共设施。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①对增江街美景街小区实施微改造,总改造面积12577平方米,包括整改小区室外道路、公共空间,维修和完善住宅的楼道、屋面、外立面,安装照明设施及小区视频监控系统,整治排水系统、防盗网、三线、绿化等公共设施。

  ②对增江街环卫所宿舍小区实施微改造,总改造面积2303平方米,包括整改小区室外道路、公共空间,维修和完善住宅的楼道、屋面、外立面,安装照明设施及小区视频监控系统,整治排水系统、防盗网、三线、绿化等公共设施。

  ③对增江街糖厂职工宿舍小区实施微改造,总改造面积3036平方米,包括整改小区室外道路、公共空间,维修和完善住宅的楼道、屋面、外立面,整治排水系统、三线、消防、照明、绿化等公共设施。

  ④对增江街东湖南小区实施微改造,总改造面积8420平方米,包括整改小区室外道路、公共空间,维修和完善住宅的楼道、屋面、外立面,安装照明设施,建设步行系统,整治排水系统、防盗网、三线、绿化等公共设施。

  2.1质量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2631520.70元

  4、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八、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18年11月22日00时00分至2018年12月17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12月17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10时30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 年12月17日10时30分至2018 年12月17日11时30分。

  4、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10时30分。

  5、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1开标室

  注:1)项目负责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未凭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将不能参与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进行查询。

  3)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招标文件费为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收后不退。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采用现场登记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时间内,凭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两份(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担保 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技术标(或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其他事项

  1、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2717626 ;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大道南32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11月 日

  ***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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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05:13:53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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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 永兴镇一线工作法串起基层千根针
  88. 天气宜宾市2022年端午节专题天气预报(一)
  89. 兴旺镇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90. 县领导调研督导河湖长制工作
  91. 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92. 琴歌
  93. 营山—仪陇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及管理座谈会顺利召开
  94.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营山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岗位)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位的通知
  95. 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的公告
  96. 南山区南山街道风华社区百余名居民乐享气排球运动
  97. 盘龙司法所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98. 春意催新绿植树正当时——市审计局与南充高中举行植树活动
  99. 黄金镇2022年劳动节安全疫情值班安排表
  100. 南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