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烟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烟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驻烟高校科研院所: 为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服务支撑新旧动能转换,根据《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烟科〔2018〕83号),现启动2018年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托企业法人建设的重点实验室 1.符合《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中所列基本条件; 2.制定了灵活有效的人才政策。通过战略合作或有效人才政策,聚集高层次的人才与队伍,与高校、科研单位等形成稳定的产学研合作研究; 3.依托单位重视科技创新,具备较完备的研发设施等科研条件,有较大的研发投入。 (二)依托高校、科研单位等事业法人建设的重点实验室 1.符合《烟台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所列基本条件; 2.具备高层次人才及研究团队; 3.通过产学研合作,建立校企、院企实质性合作关系,开展协同创新。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1.采取主管部门推荐方式,每个县市区推荐不超过3家,市直和驻烟单位限推荐2家。 2.申报单位填报《烟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和《市重点实验室3年筹建计划任务书》并附相关材料,简单装订并加盖公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10月19日前将推荐函、申请书和3年筹建计划任务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基础条件与平台建设科。 三、其他事项 1.申报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不能与烟台市已有省重点实验室重复。 2.企业只能申请建设1家市级重点实验室;已拥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的不需再申报市级。 联系人:刘方 王磊 联系电话:6786628 邮箱:ytkjpt@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