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等要求,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法人: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起自荣乌高速与烟海高速交叉的烟台枢纽互通立交,经烟台市莱山区、芝罘区、经济开发区、福山区、蓬莱区,止于荣乌高速与蓬栖交叉的蓬莱枢纽互通立交。
本项目路线全长59.3公里,设大桥7座(新建4座,加宽3座);中桥12座(新建3座,加宽9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0处(枢纽立交4处(拆除新建2处,原位改扩建2处),一般立交6处(拆除新建1处,原位改扩建5处));分离立交25座(利用1座,新建5座,加宽3座,拆除新建16座);服务区2处(利用1处,新增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路管中心、养护工区各1处(均为利用);总用地面积714.7085公顷,其中新增用地215.6601公顷。
全线由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 km/h,采用两侧拼宽方式或单侧拼宽方式扩建路段的路基宽度42.0米,采用单侧分离加宽方式扩建路段新建一幅路基宽度20.75米(利用老路做一幅路基宽度维持26米)。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85.4亿,建设工期36个月。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对于改善民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平安交通”建设等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社会团体、村民房屋动迁和安置补偿等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历史遗留问题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批,建设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项目的所有相关支持性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落实省、市的相关拆迁补偿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保护耕地;采取农业安置及养老保险安置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做到安置补偿费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尽可能采取集中安置、就近安置和先安置后拆迁的方案,使村民的生产生活受到较小的干扰。
3、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执行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减少扰民。
4、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5、运营期间对主要敏感点同时采取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交通管制措施,减少群众对生活坏境变化的不适风险。
6、制定详细、可行的交通分流和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以确保建设期间的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 邮编:250000
联系人:张璇
电话:0531-68939858
电子邮箱:sdygh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和诉求)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为期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