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洋司法所助力假释人员回归社会
张某,出生在山东省菏泽市的一个干部家庭,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和熏陶。2000年初来烟台工作,自己经营一家机械有限公司。2009年因公司经营不善,产生债务危机,迫于生活和工作压力,心急如焚的他在朋友的唆使下,走上了犯罪道路,于2009年因盗窃罪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入狱后的张某并没有给自己判“无期”,而是痛定思痛,痛改前非。他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前后受到表扬十次,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二次,减刑二次,并于2017年4月28日假释。一、实地走访,了解基本信息。在张某假释前,我所工作人员对其基本信息进行核查。为了深入了解其个人简历及家庭情况,我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走访。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张某的父母都远在菏泽,其妻子为公务人员,文化水平和政治觉悟较高,女儿研究生在读。以当时了解到的情况,张某完全可以做到出狱之后自食其力,凭借自己和家人的努力东山再起。二、及时介入,做好衔接安置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就在张某出狱之后来司法所报道的时候,突然告知我们其妻子已经提出离婚,而且张某也已同意。根据离婚协议中的规定,现房产归妻子所有,这就直接导致了张某居无定所。由于张某刚刚出狱,还没有收入来源,衣食住行成了摆在他面前的一大难题。司法所工作人员紧急决定对张某的妻子进行一次说服谈话,希望她能够念在多年夫妻感情基础上,宽限一段时间。通过说服沟通,张某妻子同意将现房产的阁楼部分暂时由张某居住,直到张某有经济能力搬出。三、细心引导,重建社会关系妻子的突然决定对张某来讲无异于晴天霹雳,在监狱度过的9个年头里,妻子和孩子是他的精神支柱。他还一度曾经幻想出狱之后能够与家人一道努力,重振旗鼓,然而现在一切都成了泡影。此事对于张某的打击无意是致命的。张某来司法所报道后第二天我们就对其进行走访,和他交谈的过程中,虽然他话不多,但是能看出情绪有些激动,说的话也都比较消极,对未来生活失去了信心,可见离婚对他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阴影。我们告诉他,假释的机会来之不易,相信他会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不会再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但是更不要因为当前的挫折一蹶不振,这段时间不必急于找工作,先在家里安心住下,调养身体,放下心理包袱,多与他人接触交流,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们帮忙。我们还交代张某所在社区居委会对出狱后的张某要多些关心和帮助,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现状,帮助其重新建立社会关系。四、恒心帮教,顺利融入社会司法所定期对张某进行走访,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疏导,张某慢慢从失落的心境中走了出来,并且表现出了强烈的上进心。在走访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张某文化水平较高,因毕业于师范学院,精通外语教学。出狱之后一直有开培训班的想法。然而因为自身身份的“特殊性”,在租场地以及办理手续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事情发展的不是很顺利。我们鼓励他有想法并且付诸于行动,并承诺会帮他积极协调有关事宜。我们首先与教体局取得了联系,在了解到条件符合的情况下重点着手落实培训场地。张某拟将场地设在市中心,然而市区房源紧张,且门头牌安置有严格的规定限制。司法所出面与房屋场地所在村居取得联系,将当事人的情况一一解释清楚,村委听说是安置帮教工作,高度重视和配合,一个星期时间就协调出一块场地供其办学,并表示以后会尽最大的努力为其提供便利。又与城管中队协商,在不违规不影响市容的前提下悬挂门头牌。至此,张某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圆满结局。在接下来的帮教过程中,我们坚持定期走访,并与张某和社区保持密切联系。张某的思想一直很稳定,守法意识有所增强,生活态度也挺积极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