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滨海西路幸福岸线整治修复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烟台市芝罘区海洋与渔业局委托中国海洋大学进行的“烟台市滨海西路幸福岸线综合整治修复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公布于众以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情况简介
烟台市滨海西路幸福岸线综合整治修复工程位于山东省烟台市套子湾东侧海岸,东起西海岸广场西端,向西延伸约2000m范围。工程整治岸线总长约2708.32m,主要整治修复内容包括三部分:西侧沙滩岸线整治870.00m,东侧受损人工护岸加固1486.***m,东端现有小岛岸线修复351.68m。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垃圾清理9.45万m3,沙滩表面细砂过筛清理4.71万m3,补种柽柳约1.22万m2,建设护岸总长1928.32m,其中,直立式护岸***7.80m,台阶式护岸259.92m,两层平台式护岸1020.60m。
工程用海总面积8.6602hm2,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用海类型为旅游基础设施用海,工期21个月,投资总额9900万元。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
二、工程产生污染物及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源分析
(1)施工期
施工期间污染物包括:基槽开挖平均源强约1.41kg/s,块石抛填平均源强约2.02kg/s,施工期陆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约1.6t/d;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车辆卸料等造成的扬尘污染约32.3kg/d;车辆、机械、船舶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最大声级88dB;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50kg/a。
(2)运营期
本工程主要对岸滩进行整治和修复,工程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
2、非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建成后,对海域潮流场、地形地貌冲淤环境、水质环境的影响较小,悬浮泥沙最大扩散距离约1.12km。
2)本工程生态损失主要来源于护岸建设过程对占用海域造成的生物资源损
失和生态系统服务损失,以及基槽开挖和抛石施工过程中悬浮泥沙扩散对邻近影响海域的生物资源损失和生态系统服务损失,采用《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技术导则》(DB37/T1448-2015)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得本工程填海造成的生态损失共计277.1883万元。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基槽开挖和块石抛填施工应避开大风浪季节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施工对底质环境的扰动;施工期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不向海域内排放,含油污水均统一收集后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污染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高效低耗的优质燃料,减小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船舶,加强机械、船舶的维修、保养工作。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陆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2)运营期
本工程运营期不产生污水、固废、噪声、废气等污染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对烟台市滨海西路幸福岸线综合整治修复项目建设的意见;
2、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3、对项目施工及营运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
4、项目建设对调查人群生活的影响;
5、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影响的看法;
6、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烟台市芝罘区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李香鹏联系电话:0535-663488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方式:0532-6678167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