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李良为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烟台市芝罘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姚云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芝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波辞去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议案,决定李良为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芝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姜雪宁辞去烟台市芝罘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议案,决定崔付晓为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区财政预算编制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区财政预算编制草案报告的初步审查意见。
会议听取了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表扬履职优秀区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和主席台就座人员范围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卢一男等辞去区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批准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草案。
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区开启现代化国际滨海强区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要立足全区发展实际,主动对接区委中心工作,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权,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要认真做好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把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考虑细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大会圆满成功。要树牢纪律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刘建针,副主任刘志庆、王春海、张澎涛、阎晓静、慕程杰和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代区长李良,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蒋海华,区监察委员会代主任崔付晓,区法院院长闫青利,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德平,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