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与实践基地启动仪式在芝罘区检察院举行
为不断探索检校共建的新渠道,增强对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经过烟台大学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协商与酝酿,7月18日,烟台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与实践基地启动仪式在芝罘区检察院举行。同时,还举行了烟台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聘书颁发仪式,烟台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汤唯现场颁发聘书,聘请芝罘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莫中、副检察长余检、姜峰、张广玉为法学院的兼职教授。
近年来,芝罘区检察院努力打造学习型检察机关,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全院干警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0%以上,先后有30余名干警被省检察院定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在优秀公诉人比赛、优秀办案人比赛和检察业务理论研讨等业务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该院的检察工作有着辉煌的业绩,先后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届被省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并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烟台市委政法委、芝罘区委分别作出了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莫文秀组长、省委常委、政法委柏继民书记、省院国家森检察长等领导都先后到芝罘区检察院进行了视察,给予了充分的鼓励和肯定。
在仪式上,烟台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汤唯简要介绍了学院的发展历史,认为来自检察系统的兼职教授和研究生教育创新与实践基地的建立,将给烟台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提供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交流平台,通过实践检验进一步提高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能有效的促进学校教学的完善。
在发言中,芝罘区检察院王莫中检察长认为“研究生教育创新与实践基地”的建立,也给检察院的干警提供了理论学习、创新的机会,为检校共建,合作共赢,创造学习型检察机关打下良好的基础。必将进一步增强干警形成理论学习的风气,自觉运用所学理论来指导工作实践,从而在检察工作实践中不断发展自己,丰富自己,进而达到全院检察干警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同时,此次受聘为兼职教授,感到责任重大,将以此作为一个新的起点,进一步完善自己。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检校双方要夯实基础,相互促进,加强交流,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实现双赢,积极探索一条检校共建的新途径,创新一种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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