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围绕四民主两公开推进农村法治建设
近年来,利津县紧紧围绕强化基层组织服务能力这个着力点,着眼于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理顺村级组织与农民的关系,切实建立起服务优先、依法行政、上下协调、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推进农村村务、财务“两公开”,消除了群众对村干部的“不解情”。
一是抓好民主选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我镇把扩大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给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岗位、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民主选举,全县500余个村书记、主任“一肩挑”过半,一大批政治素质高、办事公道、有文化懂管理、能带领群众致富、热心为村民服务的村民被选进了“村两委”领导班子。
二是抓好民主决策,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各村通过选举选出村民代表,对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经“村委”研究,由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讨论和投票来决定,重大决策通过群众大会通过,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基层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是抓好民主管理,依法规范村民自治。针对一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操作性不强、衔接不紧的问题,该镇细化了现有制度体制的内容,建立健全有关生产、财务、治安、土地、计生、党员干部目标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为规范村民自治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是抓好民主监督,实行村务、财务“两公开”。积极推行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实行村级财务乡(镇)代理制,将各村会计业务交由镇集中管理,实行按月结账,每季度提供财务公开表,由各村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或张榜公布,做到给农民群众一个明白,还基层干部一个清白,确保村务、财务实现“阳光作业”,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