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共同享受爱的阳光
残疾人是弱势群体,如何维护残疾人的正当权益,成为残疾人工作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缘于此,广饶县残联在引导、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强自立的同时,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先后被省残联评为“山东省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残工委、中国残联评为“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为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广饶县残联与县委政法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设立全县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的意见》,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健全了维权服务网络,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创造了条件。大力开展了“残疾公民爱心法律顾问”活动,为10名残疾人免费聘请了法律顾问,保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县残联与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程实施方案》,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了面向残疾人的“法律顾问献爱心”活动;乡镇残联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制订了文明接待、重点案件查处、案件归结等目标管理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县残联被市残联、市司法局评为“全市残疾人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广胜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在广饶县,残疾人有着比正常人更优惠的政策,享受着特殊的关爱。该县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为农村3186名和城镇216名贫困残疾人交纳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他们享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解决了贫困残疾人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同时,建立了大病救助制度。确定以贫困残疾人个人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乡镇合作医疗基金补偿,超过3000元部分由县大病统筹基金补偿,避免了残疾人“因残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为在全县营造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全县各村(居)加大了文明街建设,在主要街道设置了永久性残疾人事业宣传版面和固定标语,进一步营造了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村(居)残疾人协会组织了文艺宣传队,将党和国家的政策、残疾人自强模范典型编排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宣传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收到了良好效果。
为了进一步使残疾人感受到党和社会的温暖,落实了党员干部帮扶残疾人责任制,各村(居)设立了残疾人活动室,建立了科技图书室,配置了健身器材,成立了文艺宣传队,落实了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
广饶县残联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残疾人文艺汇演,参加演出的残疾人以其精湛的技艺向观众奉献了精彩的文艺节目。广饶县残联于2002年举办了首届“残疾人书画摄影展”,展现了从全县残疾人创作的300多幅作品中精选的84件,作品包括书画、摄影、剪纸、刻瓷。这次展出的书画作品面向生活,技艺精湛,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残疾人新的精神面貌。
许多残疾人积极参与县残联组织的体育活动,参加县残疾人体育培训学校的训练,2005年,广饶县选派32名残疾人运动员组成的体育代表团,参加了东营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获得各县区团体总分第一名和体育道德风尚奖;2006年,在全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上,广饶县的残疾人运动健儿发扬拼搏精神,取得了3金5银2铜的好成绩,取得了残联成立十五周年及历届残运会以来最好的成绩。
广饶县重视残疾人信访工作,认真落实调研、回访和督办3项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稳妥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热心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及时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有力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基本条件,也是方便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广饶县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进展。县政府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全县建设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并做为创建文明城市的主要条件之一。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中严格贯彻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对不按要求建设的单位,建设部门一律不予发放验收合格证,并责令限期改正,目前,县城已改造道路11条81845m,铺设盲道12条24554m,改造大、小坡道1800个,设立无障碍标志牌25个,改造广场8个,改造无障碍公厕13个。
如今在广饶,残疾人不再是“累赘”的代名词,正是有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爱护,他们的正常权益才得到维护,让残疾人对自己的生活更加充满信心,追求着多姿多彩的世界。 (张景伦 李邦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