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东营软件园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意见,壮大开发区软件产业规模,提升软件企业发展层次,按照管委会统一部署安排,东营软件园2019年度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开始申报,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重点支持范围
根据东开管发[2017]39号第五章第六条之规定,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导、扶持和鼓励软件园内企业的经营发展、研发创新、人才培养、资质认证等方面的奖励和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软件园企业,税务关系在开发区,且签署正式入驻协议。
2.信誉良好,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不良记录,无欠费。
3.拟申报奖励的资质及产品认证须为入园以后获得。
4.企业运营正常,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欠税,无违法违纪行为。
5.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
6.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和情况起止时间均为2018.10.1—2019.9.30(完税证明除外)。
7.符合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东营软件园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奖励条件,未能兑现奖励的,可继续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软件园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书(***1)、相关申报表(***2-3)。
2.东营软件园入驻协议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2018年度及2019年前三季度的完税证明。
5.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4):
(1)申报企业发展奖励的,提供产品、资质及荣誉称号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软件产品需提供省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红头文件扫描件)。
(2)培训机构申请补助的,需提供培训机构与开发区管委会或软件园管理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培训人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培训协议、被录用人员与园区企业签订的2年以上劳务合同、学历证明以及被培训人员缴费凭证的复印件,还需提供培训机构的从业资质证明、课程设置等相关证明材料;园区企业申请培训补助的,需提供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员工培训协议、培训缴费凭证、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的复印件,还需提供培训机构的从业资质证明、培训方案、参训人员名单、社保证明、课程设置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方式。项目申报采取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方式进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必须在每页上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文本要求装订成册后整本扫描成PDF形式)
2.要求。申报期限为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企业和培训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办理申报事宜,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方可申报。
五、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通知下达及申报时限(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逾期不予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2.组织审查和评审(2019年10月21日—10月25日),由开发区科技局联合财政局、税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审查小组,提出拟奖励名单,并提报管委会审核确定。
3.公告(2019年10月28日—11月01日),审查结果将在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
4.进入资金拨付流程。
六、材料受理地点
东营软件园3号楼308 东营软件园管理中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闻 林盼盼 联系电话:0546-8902108
东营软件园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4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东营软件园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的通知(2019.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