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开发区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申报材料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内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称认定业务办理,2019年度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范围、程序和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66号)执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范围
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和职称管理服务权限下放要求,开发区负责开发区内企事业单位(根据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属地原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工作。
二、报送材料内容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3份,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24.128.251.110:8185/)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并打印);
2.从学信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相关验证报告(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1份;
3.人事劳动关系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企业及社会组织人员的,人社部门将通过查看社保缴费信息等方式,审核申报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情况;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审核表》(限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供);
6.继续教育培训合格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等。由开发区组宣部负责登记审核,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至少近一年;
7.单位推荐报告1份: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品德表现和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等,推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
8.一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拟认定职称名称);
9.《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以上所需材料请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审栏中“资料”中或东营市继续教育网“材料”中。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整理职称认定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19年10月31日。
2.材料报送地址:开发区管委会大楼426室。
3.联系电话:0546-8325335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宣部
2019年10月23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6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