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实施规划公示制度打造阳光建设
今年以年,为强化社会监督机制,推进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维护社会各方的合法权益,区住建局围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不断强化规划公示公开工作,构筑多形式、全方位公开体系,实现了从公开方式的确立向制度建设迈进,从方便群众办事、接受市民监督向引导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延伸,逐步提高了规划管理工作效能和办事质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明确规划公示的范围。项目建设单位对已经审批的建设方案,无论是新建、扩建还是改建,都开展批后公示;对部分影响邻里关系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批前公示,在项目论证阶段就征求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对项目开展后又做了变更的,必须开展对外公示。二是明确规划公示的内容。项目现场规划公示的内容的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情况、批准的的规划平面定位图、主要单体工程的里面效果图、主要经济指标,监督电话和监督单位。编制的规划成果公示的内容包括编制单位、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编制进展,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内容详细予以公示。三是明确规划公示的责任。规划公示不是公示了之,后面都有监督电话、监督单位和邮箱,区住建局安排专人收集群众意见,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注意收集群众意见,对群众意见大的建设项目,谨慎论证,不盲目审批。
截至目前,区住建局先后对西湖印象(三期)等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黄河路改造等10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垃圾中转站、公厕等8个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收集群众意见50多条。(韩荣华、严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