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奖评选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东营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奖实施办法》(东政办发〔2013〕17号)有关规定,东营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奖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决定开展第一届东营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选初步名单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报的地方财政贡献、发展速度、发展质量等资料,经过审核初步提出了各县区参选企业建议名单。我局将按照《东营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奖励实施办法》的要求对辖区内参选建议名单进行审核,组织有关企业申报。申报企业按评选条件撰写自评报告,填写相关附表。企业申报的财政贡献证明需经县区税务部门审核盖章,发展质量提供证明复印件。
二、有关要求
我局将会同人社部门,按照评先树优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的申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征求县区有关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经管委会同意后上报。企业申报材料务必于10:00前报开发区经济发展局407房间。
材料装订顺序:1、东营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奖申报表;2、企业自评报告(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3、县区税务部门出具的财政贡献(纳税额)证明;4、按发展质量一览表顺序提供相关证明。
联系人:王辉,电话:8306033
邮 箱:dykfqjfj@126.com
***: 东营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奖申报表
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