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首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鲁经信产〔2017〕143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现就推荐首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细分产品领域请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6位代码类别确定;不能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应考虑产品的生产经营条件、用途等因素确定,对用途类似、功能替代性强的产品归并为同一类细分产品领域。企业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数据须由权威第三方机构提供,无权威第三方机构数据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条件要求如有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附上。
二、申请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已被确定为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或培育企业的不再申报。
三、各企业要于2017年5月12日前,将企业相关材料(含申请书、培育提升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6份及电子版光盘)一同报送。
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方案》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核实,提出推荐意见,符合要求的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电话:8306033 邮箱:dykfqjfj@126.com
***: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
施方案
经济发展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