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上网行为审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龙岗区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LGZXYYWLZX20190603
二、项目名称:龙岗中心医院上网行为审计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龙岗中心医院上网行为审计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软硬件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
(二)提供招标项目所必须的有效、合法的各类证书或文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同一母公司下属两家(含两家)以上的分、子公司参与投标。
(四)在本地区合法销售该设备的产品代理授权书(英文授权必须有中文翻译)
六、投标报名
(一)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提供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报价目录。
(三)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行政楼7楼717室。
(四)联系人:高先生,联系方式:0755-28360024。
(五)证件资料必需在有效期内,资料全部加盖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受理。
七、项目预算:人民币185000元
八、服务要求
(一)交付期:15天。
(二)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全部产品及其配套设施的实施(运输、安装、人工、培训等)和运维服务及其它间接费用(规费、税费等)的费用,如有缺失,视为成交方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
(三)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
(四)产品交付后应能充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
(五)中标人须负责培训采购人的使用人员,直至完全掌握系统的操作。
(六)需要有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定期的巡检服务,主要负责维护系统、设备日常运作,协助本院工作人员正常使用信息系统。
九、开标时间与地址: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地址为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