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安排50万专项资金扶持社会组织发展8个项目获补助
2015年,我市市级财政安排50万元福利***公益金,用于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和资助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示范项目试点工作。经过社会组织申报、初审、评审委员会复审等程序,共8个示范项目获得资助扶持,涉及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智障残疾人就业辅导、乳***病友关爱、服刑人员子女助学等8个领域。
为了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2015年,我市计划从市级福利***公益金中安排专项,作为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和资助社会组织公益慈善服务的补助资金。预算总额共50万元,其中有20万元计划用于资助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万元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公益慈善服务项目,10万元用于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示范项目。
经过社会组织申报、初审、评审委员会复审等程序,共有8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入选。其中,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方面,东营区胜利阳光青年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申报的东营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东营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申报的东营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培育中心建设入选;社会组织公益慈善服务示范项目方面,东营市星辰妇女儿童发展研究中心申报的“喜憨儿”智障残疾人支持性就业辅导实训、东营市乳***病友关怀协会申报的东营市乳***病友“粉红丝带”关爱行动、东营市义工协会申报的“彩虹计划”服刑人员子女助学项目、东营市幸福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申报的关爱进城务工家庭青少年服务“向阳花开”项目入选;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示范项目方面,东营黄河三角洲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申报的社会组织法规政策培训、东营市华城教育培训中心申报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入选。
接受扶持的社会组织公益慈善项目被要求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和“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参与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积极作用,将于2015年底前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的50%,于2016年6月2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的执行,并及时向市民政局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自我评估报告、宣传情况等。(记者 李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