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执行威慑力和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本院决定将下列被执行人案件的执行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被执行人姓名、单位 | 涉案以来的法定代表人 | 案件基本 情况 未履行的义务 | 现执行情况 | 执行 法院 |
1 | 冷宗利、张文英 | 担保借款纠纷,申请执行标的200万。 | 因评估费用未缴清,评估程序未完成,该案现已中止。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 | 垦利海生汽配有限责任公司 | 裴海生 张玉兴 | 涉执行案件多起,执行标的额1500万元。 | 涉案房产已查封,但不足清偿全部债务,需要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垦利县人民法院 |
3 | 垦利宏润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鄂义娟 | 涉执行案件多起,标的额80万元。 | 需要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垦利县人民法院 |
4 | 东营市华康食品有限公司 | 段宝华 | 涉执行案件多起,执行标的300万元。 | 查封财产已拍卖,但不足清偿全部债务,需要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垦利县人民法院 |
5 | 马现华、王志伟、郭文乐、郭学磊、张立恩 | 涉执行案件多起,执行标的额38万余元。 | 财产转移,拒不履行 |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 |
6 | 万希良、韩同福、 万学科、薛玉明、丁希忠、高峰 | 涉执行案件多起,标的额共计39万余元。 | 财产转移,拒不履行 |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 |
7 | 袁延东、李树强、袁红波、焦广杰、张树春、姜思强、劳占明、刘学波、王广生、牟洪军、 | 涉执行案件多起,涉案标的30万元。 | 涉案房地产已查封冻结,但不足清偿全部债务,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 |
8 | 张洁、黄本泉、刘*** | 执行标的共计30万元。 | 不按期履行 |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 |
9 | 刘泽彬、刘兆友、王景亮、 | 涉执行案件多起,标的30万元。 | 拒不履行 |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 |
10 | 张聿胜、周金洪 | 执行标的额5万元 | 需要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 |
11 | 曾兆义 李安三 崔书增 李宝忠 | 标的额20万元 | 已执行一部分,需要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 |
12 | 魏清云 袁玉忠 | 执行标的3万元 | 已执行一部分,需要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 |
13 | 东营市新世元芦苇有限责任公司 | 卢华 | 涉执行案件多起,涉案标的155万元。 | 已执行一部分,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
14 | 郑汝村 | 担保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11万元。 | 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广饶县人民法院 | |
15 | 李其祥 李其昌 马新义 | 担保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5万元。 | 已执行一部分,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广饶县人民法院 | |
16 | 李其祥 吕仁德 马新义 | 担保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5万元。 | 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广饶县人民法院 | |
17 | 广饶县华安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隋相全 | 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10.6万元。 | 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广饶县人民法院 |
18 | 广饶县中宝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公泰织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宝才 | 陈宝才 张良欣 | 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42.4万元。 | 已执行一部分,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广饶县人民法院 |
19 | 蒋卫东 曹克鲁 | 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4.***万元。 | 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广饶县人民法院 | |
20 | 苏志毅 | 涉案标的额达35万元 | 已部分执行,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
21 | 李廷山、郭宗春 | 涉案标的额达27万元 | 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
22 | 刘桂华、蒋炜 | 涉案标的额达39万元 | 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
23 | 苏会斋、苏志斌 苏文保等 | 涉案标的额达75万多元 | 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
24 | 杜新智、刘洪武 | 涉案标的额达28万多元 | 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
25 | 山东荣盛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涉案标的额达35万元 | 已查封土地,但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
26 | 东营市刘罗锅餐饮有限公司、邱兆宗、张文红 | 涉案标的额达22.5万元 | 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
27 | 徐德生、许卫荣、刘长泉 | 涉案标的额达6万多元 | 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
28 | 苟玉庆、苟玉森、宋茂芳 | 涉案标的额达6万多元 | 需查找新的财产线索。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上列被执行人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我院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义务,故意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我院将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协助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涉案财产我院已查封、冻结,不经我院同意,凡购买、接受上述案件财产的行为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担。
请社会各界积极向我院提供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协助我院依法执行。提供新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我院将视情况予以物质奖励。
联系电话:0546-8088989
200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