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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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近日,我区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为老年人谋福利。
《意见》明确了区财政对辖区符合标准的养老机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和运营补助标准。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对城乡散居“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失独”老年人、困难“空巢”老年人、城镇无固定收入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特殊贫困老年人等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新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点,依据考核结果于运营半年后,区财政每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初级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给予适当的岗位补助。
《意见》的出台为我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起到了政策引领作用,将有效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为老年人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区电视台 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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