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问题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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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电费问题 | ||
内容 | 领导你好:请问一下建设街买的电费,插在电表里,显示单价是0.6元,问西边的供电站他们说,以后用户来公司再找差价,纯属拿着老百姓不当,让老百姓耽误时间。为什么县城的小区里,用电表显示单价是0.5***元。一样的用电户,不一样的待承。请领导给老百姓做主。(据了解是西边供电站的事)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zfxx201****0142 | 提交时间 | 2013-12-02 14:12:07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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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根据鲁价格一发[2012]120号文件精神,自2012年7月1日起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一档电量为2520千瓦时/年,电价每千瓦时0.5469元;二档电量为(2520-4800)千瓦时/年,电价每千瓦时0.5969元;三档电量为4800千瓦时及以上/年,电价0.8469元/千瓦时。考虑客户用电因超档欠费引起跳闸因素后购电卡电价统一设定为每千瓦时0.6元(二档电量电价水平),抄表日按照客户实际用电情况结算电费。如果客户用电量不超档出现电费余额时,可在抄表日结清电费后到供电营业厅进行退(补)。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3-12-06 10:42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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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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