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有了新标准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为提高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推动高中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拨款标准确定为每生每年900元,该标准为财政拨款的公用经费,不含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入。
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适用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拨付。普通高中的公用经费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学校日常运转支出主要包括:教学业务费、实验费、教师培训费、文体活动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交通差旅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费、校舍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05:57: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