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春节期间是餐饮服务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期,为保障全县居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县食药监局就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选购食品原料时,消费者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市场等。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内容,是否在保质期内。要注意索取***、购物小票等凭证。
外出就餐时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消费者到餐馆就餐需要注意餐饮单位是否证照齐全,建议选择到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年度等级B级以上或动态等级为“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如果要举办婚宴、生日宴等筵席,要选择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饭店。同时,消费者在就餐后切记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
在家加工食品时要做到按需备餐、烧透煮熟。尤其是肉、禽和海鲜等大块食品、豆浆以及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生豆浆煮沸时应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保持沸腾状态5分钟以上。蔬菜水果食用前要多浸泡清洗,慎食破损果蔬。熟食制品要做到尽量在2小时内食用完,未食用完的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尽量吃当餐加工的食品,对于隔夜饭菜,妥善保存,谨慎食用,如需食用一定要再次煮透。
网上订餐时,要选择经监管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的第三方平台或网站,要注意查看卖家公示的餐饮服务单位的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等信息及菜品名称。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尽快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在网上订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要注意节制饮食。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可能诱发急性肠胃炎、胰腺炎、胆囊炎等疾患,尤其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在聚餐时应少饮酒,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生不适,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同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或拨打电话12345、12331进行投诉举报。(通讯员:赵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