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部署全国文化先进县区复查工作
“全国文化先进县(区)”全省共有32个,是反映地区文化发展和文明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我区获得这个国家级荣誉称号来之不易。2月26日上午,我区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国文化先进县(区)”复查工作,副区长王克林出席会议。
我区于1996年被国家文化部表彰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区)”,2004年、2009年分别顺利通过了文化部复查验收。今年4月份,我区将接受第三次复查验收,复查合格将保留“全国文化先进县(区)”称号,复查不合格将撤销这一荣誉称号。
会议指出,顺利通过“全国文化先进县(区)”复查,对于提高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我区的综合竞争力、推进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区对复查涉及到的文化事业费增幅、文化馆和图书馆等级、村居文化服务网络覆盖率、文艺演出团队建设、群众满意度等13个方面的测评内容和标准进行了责任分解,将具体任务落实到42个部门和镇、街道。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启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严格对照标准,制定详细、周密的实施方案,逐项逐条落实,确保全部按时达到标准要求,顺利通过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