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工作会议召开
6月16日上午,市政府办公室召开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晓磊,市委常委、副市长宋振波就做好政府督查工作所作的批示,深入解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马晓磊在批示中指出,督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利器”。《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为政府督查工作开展提供了法治遵循和制度保障,对优化行政监督体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保障政令畅通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条例》有效实施。今年是***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落实突破年”。全市政府系统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督查工作,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着力构建高效闭环的责任落实体系,有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开创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宋振波在批示中充分肯定近年来政府督查工作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要求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落实突破”,锚定精准督查,提高督查质效,推动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会上,市政府研究室党组书记、主任翟国梁从《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等方面作了专题辅导,对下一步以落实《条例》为主线,推动全市政府督查工作再上新水平作了具体安排。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是我国政府督查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为政府督查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和制度保障,标志着政府督查工作步入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此次会议,是《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全市政府系统组织的首次大规模培训,旨在通过深入学习解读《条例》,促进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府督查机构及督查干部深入理解、准确掌握、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更好发挥政府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