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良好建设秩序
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维护良好建设秩序
近日,针对中海二期别墅区内一处违法建筑,区综合执法局联合萌水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进行了依法集中拆除。
该违法建筑位于中海二期别墅区内,小区一业主在原有建筑结构基础上,依靠墙面延伸私自建设砖混结构房屋,这一建设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山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上旬,区综合执法局在现场巡查时发现了此违法建设行为,立即给予停工处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于2016年11月16日由萌水镇人民政府下达了责令停工和限期整改通知书。该当事人不但拒不整改,还利用夜间施工,直到建设完毕。此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小区居民生活,而且还知法犯法,无视国家法律法规。
在依法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2017年1月22日、23日,区综合执法局联合萌水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了集中拆除,恢复土地600平方。此次拆除行动获得了中海物业及小区居民的一致认可,起到了震慑作用,维护了辖区良好建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