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增两家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联合下发《关于命名全省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通知》,我市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和桓台县起凤中学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推动创建工作全面立体拓展,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涵。一是形成合力抓创建。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共同推动创建工作开展,增强创建工作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二是依托“六进”促创建。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为基本切入点和落脚点,有针对性的培养发掘一批示范单位,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涵盖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等类别;三是因地制宜搞创建。对照不同创建类型要求,不断丰富创建主体,梳理重点对象、重点环节,拓展创建成效,深入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序全面开展。
自2012年以来,我市获省级命名的示范单位共有13家,其中示范乡镇2家,示范村(社区)2家,示范企业2家,示范学校5家,示范单位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