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打出行政执法监督组合拳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全区“标准提升年”“工作落实年”活动,莱芜区司法局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发力,多措并举,全面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积极“擦亮执法主体”。按照上级部署,莱芜区司法局对机构改革及区划调整后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重新梳理确认,对调整后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分立、合并、资格取消等情形以及执法中新设立执法主体的,及时进行了审核确认并相应调整执法主体。2020年1月14日,发布《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公布全区44个行政执法主体。彻底厘清了部分执法单位权责不明、执法领域重叠的现象,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坚实基础。
严格“执法人员准入门槛”。莱芜区司法局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督察证申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申领和行政执法证年审流程。按照法律规定,建立了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等常态化培训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记录和考试结果登记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不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暂扣或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2020年6月,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204名执法人员进行年审考试。2020年8月,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督察证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申领工作。同时区司法局计划于近期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证新办人员考试。
敢于“动真碰硬、重典治乱”。莱芜区司法局聚焦重点执法领域,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多措并举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先后下发《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加强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济南市2020年度全市执法监督计划》《济南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紧盯砂石资源整治、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污染防治、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实行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综合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增强执法人员规范用权意识;着重检查行政执法案卷,查找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纠正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实时检查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情况,实现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公开。
在砂石资源整治等重点执法领域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区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及法治保障,协调处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专题研究案情,组织协调推进联合执法。形成共同监管合力,协同完成全区各领域的行政执法任务,逐步构建“信息共享、会议联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推行“刚柔并济”执法,做好“四张清单”实施工作。2020年8月,莱芜区司法局下发《加强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行容缺执法、精准执法和柔性监管,认真做好全区行政处罚“四张清单”认领和实施工作。
指导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对涉及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一定合理“观察期”,进行适度、有效监管。对需要达标整改的企业,要给予必要“过渡期”,避免执法措施“一刀切”,简单粗暴,一关了之。
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推行文明执法和柔性监管,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市民、企业经营者自觉配合履行法定责任和法定义务,真正发挥行政执法的预防、惩戒、规范作用,利用好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矛盾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网上运行监管常态化”。莱芜区司法局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对本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及其依据、网上运行流程、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等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并网上录入,所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必须实行网上运行,应上尽上,不得网外循环。2020年上半年莱芜区司法局协同莱芜区大数据局先后组织2次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络运行系统案件录入培训,并多次组织行政执法单位录入人员集中办公,同时采取系统后台网上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案件录入情况进行督导。截至8月份,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案件录入数量达77件。
编辑:孙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