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访谈第六期解读城乡居民低保政策
织牢民生保障的安全网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是地方政府设定一个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的标准,当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这个标准时,都有权获得政府现金和实物救助,以维持家庭最低基本生活需求。这个设定的标准,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先后于1997年、2007年印发了建立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切实解决了城乡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
低保对象如何确定?低保制度如何做到规范管理运作为了让大家真正了解低保政策,让低保政策的阳光照耀到每一个角落,6月23日上午10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巴中网在线访谈节目《政务访谈》第六期开播。市民政局副局长黄增玖就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与主持人、网友进行在线访谈,并现场解答主持人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低保标准:城镇400元/人/月,农村240元/人/月
申保要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网友在互动平台提问留言:我市的低保标准是多少?个低保家庭每月实际能够领到多少补助金,怎样计算?什么条件才可以领低保?家庭收入和家庭人均收入又该如何计算呢?拥有哪些家庭财产就不能享受低保政策?针对提问,黄增玖给予了解答。
我市现行的低保标准是:城镇为400元/人/月,农村为2880元/人/年(即240元/人/月),这是去年实行的标准,今年正着手调整保障标准,为城乡贫困居民提供更大的基本生活保障支持。最低生活保障是实行县级政府负责制的属地管理,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地方政府基于物价水平、消费水平、地方财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低保保障线标准和低保补助标准是不同的。补助标准就是家庭每月能够得到政府多少补助。低保补助金实行差额补助,也就是通过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与低保保障标准的差额,使其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简单地说就是补足差额。具体来讲,一个低保家庭应领保障金等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减去家庭月人均收入,再乘以家庭人口数。比如,一个城市户籍的6口之家,家庭人均月收入350元,那么每个人应领低保补助金就等于我们的保障标准400元减去350元即50元,全家应领保障金为50乘以6即300元。
黄增玖说,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低保。注意3个要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一些人认为家庭的重病重残无劳动能力人员没有收入,应当享受政府低保补助,这是不对的,享受低保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将家庭作为一个整体来考量。同时,家庭收入状况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关键问题,而家庭财产状况又要符合政策的相关规定。比如你是城镇户口,每个月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收入总和除以共同生活的成员人数,得到的人均收入低于400元,并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你就应当享受低保政策保障,反之,就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不能享受低保补助。
据介绍,居民家庭收入指家庭所有成员下列各项收入的总和:一是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务工、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二是家庭经营纯收入。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三是财产性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四是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五是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这里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家庭3个人,家庭月总收入900元,那么人均月收入就是900元除以3人,每人月平均收入为300元。
黄增玖强调,家庭现金性资产总值人均超过当地居民人均年度可支配收入的;拥有两套以上住房或单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当地人均居住面积2倍的;家庭成员拥有生活用车的(残疾人代步车除外);购买使用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居民的等等,都不能享受低保补助。
申请流程:家庭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民主评议确保申请人情况客观真实
针对网友提问:申请低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低保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怎样进行低保民主评议?申请人一旦通过审批程序,就能永远享受低保政策救助吗?如何领取低保补助金?黄增玖这样解答
申请城乡低保需要如实提供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3、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提供家庭收入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相关材料;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残疾证明、疾病患者病情诊断书。同时,要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要出具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实、完整,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办理低保主要有三个环节:一是家庭申请。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但是,对于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重度精神病患者以及困境儿童等有明文规定可以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低保。二是乡镇审核。乡镇、街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后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张榜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是县级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近年来,我们正在积极进行委托乡镇审批试点工作,将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一级,减少审批环节,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民主评议是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村(居)委员会的协助下,以村(居)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家庭财产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其中,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民主评议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宣讲政策。二是介绍情况。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陈述家庭基本情况,调查人员介绍调查核实情况。三是现场评议。主要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价。四是形成评议结论。民主评议有详细的评议记录,所有参评人员要对评议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对民主评议争议较大的低保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要重新组织对家庭经济状况及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低保政策就是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于已经享受低保救助的对象,通过每年的动态管理制度(有的称为年审制度)来加以调整,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再符合条件的停止低保待遇。在动态管理中,对于城市三无人员和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可每半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按季度复核。
低保补助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不直接发放现金,通过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或存折上,直发到户,确保资金安全。
贫困群体分类施保家庭成员不叠加享受补助
针对贫困人员享受低保优惠政策,黄增玖做了解释说明。他说,由于低保保障标准是基于一般正常家庭的常规最低支出来确定的,那么对于一些特殊困难家庭的非常规支出,我们建立了分类施保制度,这项制度从2014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了分类调节对象和分类调节标准,其分类施保补助资金每月随同低保补助资金一起发放。根据分类施保政策,城乡低保家庭在低保保障的基础上,对特定人员每人每月给予分类调节补助,其标准是:重大疾病患者为150元,城市三无人员和城镇重残人员为100元,农村重残人员为60元,70岁以上老人、普通高校在校生为50元补助,本市内在校高中生为30元。2016年,我们把困境儿童也纳入到了分类施保范畴,其标准是150元。
据介绍,对于家庭成员而言,有多少人享受调节补助都要算进家庭补助中去。比如一个低保家庭又有老人,又有重病患者,还有读书的大学生,那么这个家庭的成员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调节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对于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却骗取低保资金,如何处罚?黄增玖说,骗取享受低保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享受低保待遇;二是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收入已经达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故意不按规定告知乡镇或街道办,继续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我市低保实施细则对骗保的两种情形的处罚,主要是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追回其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对于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发现有此类情况,可直接拨打各县(区)民政局办公电话举报,也可以拨打12349民政服务电话或5253913向市民政局主管科室直接反映情况,民政局将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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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兜底助力我市脱贫攻坚
前5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97亿
在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发展进程中,低保政策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低保兜底一批就是五个一批行动的重要内容,去年以来,我市多举措全力推进低保兜底工作,有效解决了困难家庭基本生活。
锁定目标任务,聚焦兜得准。市民政局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老人、失独老人、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重度精神病患者等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和其他举措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实现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同时与纪检、财政、人社、住建、房管、公安等部门联动管理,规范救助行为,加强低收入信息核对,确保家庭收入认定准确,保障对象识别精准。
落实工作措施,力争兜得住。2015年农村低保线提高到2880元/年,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提高适时提高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标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确保低保资金筹集满足兜底脱贫的需要,对通过自身努力无法实现脱贫的低保对象实现政策性脱贫。同时切实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对家庭人均收入已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保家庭,及时停止发放低保金,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困难群众身上。
拓展救助渠道,确保兜得好。我市坚持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在按政策人均补差的基础上对重病重残、70岁以上的老人和在校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高中教育学生增加保障金额。实施医疗救助,资助低保家庭参保,将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比例,2015年起,城乡低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按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70%救助,年度封顶达10万元,缓解困难低保家庭的看病难问题。对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实施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农村困难对象有11.34万户27.29万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1-5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