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高企申报企业:
2020年度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已下达,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
(二)2017年认定的高企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时间安排
济南市集中受理除国家高新区外各区县推荐报送的企业申请材料,我区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日,每家企业本年度只能申报1次。具体认定程序见***1。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企业应如实填报材料,有关数据应与税务系统相关数据相符。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不提倡企业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编写申报材料。
(二)中介机构应严守职业规范。中介机构应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省认定办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
(三)按时报送材料。申报企业向济阳区科技局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同时提供电子版1份(光盘)。具体申报材料内容与要求见***2至***8。
材料报送地址:济阳区科学技术局(政务中心10楼西头1037室)
济阳区科技局联系电话:0531-84232723 138****6318
济阳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9日
***: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doc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doc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doc
4.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doc
5.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doc
6.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doc
7.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doc
8.中介机构声明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