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为城乡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实施免费手术活动的通知
根据省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局和卫生厅《关于为城乡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实施免费手术的意见》,从2008年起,市、县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联合开展为城乡低保家庭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以下简称“先心病”)的0—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手术活动。
一、手术对象
实施免费手术的对象是全县城乡低保家庭中患有先心病且具有手术适应症的0—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实施程序
(一)手术申请。由低保家庭先心病儿童家庭凭低保证和患儿以往诊断治疗病例到县民政局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城乡低保家庭先心病儿童免费手术审批表》,并在背面粘贴患儿家庭低保证复印件。由县民政局对申请人低保证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审批意见。低保家庭患儿凭《审批表》和低保证,到定点医院免费筛查。有手术适应症的患儿,由医院在《审批表》上填写手术意见。
(二)手术审批。有手术适应症的患儿,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其家长携《审批表》、《医疗证》和低保证,到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进行审批并办理转诊手续后,报市民政局审批;未参保的或当地未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县民政局直接报市民政局审批。
(三)手术实施。市民政局审批后,由县民政局及时通知患儿家长。患儿家长携带《审批表》和转诊手续到定点医院为子女实施手术。实施手术前,定点医院要按规定与先心病儿童家长签订医疗合同。定点医院要为手术患儿提供最佳手术治疗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免费为患儿和一名家长提供食宿。
三、医疗费用和定点医院
(一)医疗费用由市民政局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卫生部门统一与定点医院结算。
(二)定点医院。我市定点医院为济南市儿童医院,济南军区心血管病研究所,市民政局与上述两家医院签订医疗合同。
四、报名登记地点
凡符合条件的先心病患者,请携带有关证明到县民政局四楼社会福利科报名登记。咨询电话:84238859
济阳县民政局
二00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