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管理区、各部门,各企业:
为认真落实***安委会办公室《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和《长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长安发〔2017〕14号)文件要求,确保岁末年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镇安委会研究制定了《孝里镇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孝里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9日
孝里镇深入开展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特别是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但随着年终岁尾的来临,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上级领导要求和12月8日全省、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在全镇集中开展三个月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为目标,以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手段,认真分析研判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优化安全发展环境,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大检查范围
此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市政公用、特种设备、工贸、民房建设、养老福利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大检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和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各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非煤矿山是否存在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证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在批准的范围、层位进行开采。主要机电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火工器材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和突击组织生产行为。严厉查处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现象和春节后未经复产复工验收私自组织生产行为。(牵头部门:国土所、安监办、派出所)
2.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油库等重点镇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易燃、易爆、有毒产品的生产、储存装置监控、监测是否到位,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是否科学有效。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和隐患治理是否彻底。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运输手续是否齐全,驾驶人员资格和运输车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严厉查处在居民楼内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路口积聚停放的突出问题。(牵头部门:安监办、派出所、交管所)
3.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检查《济南市孝里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执行情况,禁放镇域内是否严格落实禁运、禁售、禁存、禁放措施。禁放镇域外是否存在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严厉查处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和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行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经营超标、非法产品;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是否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是否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牵头部门:派出所、安监办、交管所、市场监管所、城管执法中队)
4.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违法建设施工行为,严厉查处无安全生产资质或不按施工设计要求组织建设施工,非法发包、转包、分包建设施工项目,建设施工机械安全隐患突出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不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审查,安全生产关键岗位及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牵头部门:建委)
5.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推进情况,从严查处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危险路段隐患治理不到位,营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GPS专人值守动态监控不落实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超限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部门:派出所、交管所、教办)
6.公共场所消防及森林防火领域:重点检查商场、酒店、宾馆、医院、火锅店、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车间、仓库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及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各项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备,消防措施及人员疏散措施是否落实,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山林防火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查处群租房、“多合一”场所私拉乱扯电线,私自改变房间防火分镇,违规使用电器及燃气设备,出租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建筑消防设备设施不符合相关要求,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不畅通,各项大型社会活动防爆、防踩踏等安全措施不落实和山林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科学,存在失控漏管等行为。(牵头部门:派出所、林业办)
7.市政公用行业:重点检查燃气、热电以及市政建设施工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燃气充装站、撬装站等重点生产环节和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用气安全知识宣传是否走进千家万户,市政管线开挖是否报备相关手续。有限空间作业、边坡支护、设备吊装等危险工序是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厉查处盲目开挖损毁燃气、电力、热力管线行为。(牵头部门:建委)
8.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定期检验制度是否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执行到位。(牵头部门:镇市场监管所)
9.工贸行业: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生产工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设施设备运行是否安全可靠。严厉查处在煤气镇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镇域、高温熔融金属环境违法违规作业行为等。(牵头部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0.民房建设:重点检查建房户办理建房手续、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设备、施工现场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等方面问题。(牵头单位:各管理区、建委)
11.养老福利机构: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应急照明、出口指示,用火用电是否规范,工作人员是否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消防栓,以及上下班交接记录、夜间巡查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牵头单位:民政所)
民爆、水利、电力、交通、农业机械、旅游、建材、纺织、轻工、烟草、通信、教育、畜牧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确定检查重点,全面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组织形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采取条块结合,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方式进行。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部门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形成工作闭环,确保问题及时解决,隐患及时消除。
镇安委会将继续采取安委会领导包企业的方式,对全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察看有关资料、现场抽查企业等方式,发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督促、指导所包行业领域按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反馈,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对督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要抓住不放,***督促,彻底整改,真正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推进。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人流、物流集中,群众性活动增多,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单位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力举措,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严密组织,强力推进,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无缝隙。
(二)全面检查,及时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各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互相及时通报情况,并做好整改情况的***督导。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各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时刻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要务必做到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应急处置高效有力。
(四)加强督导,持续推进。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对因部门监管职能交叉形成的监管盲镇和漏洞,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兜底”意识,积极履行协调统筹职责,加快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隐患和整治难点,要加强部门间沟通会商,合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