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设推动发展——区检察院争创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纪实
区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工作理念,以文明机关创建为载体,以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水平为主线,全面实施“精品工程”规划,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均取得了突出成绩。2008年,该院被授予山东省“省级文明机关”的光荣称号。
加强班子建设,改善党的组织领导。结合“创建省级文明机关实施方案”和实施“精品工程”建设总体规划,以及“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完善“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层层负责的一岗双责领导体制;二是把文明机关建设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结合起来;三是把文明机关建设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四是把文明机关建设与班子的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为检清廉的坚强集体。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区检察院坚持对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着重抓好“精英人才”的培养工作。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二是全体干警深入学;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四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五是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反馈的干警执行国家法律和职业纪律情况,逐步把队伍建设纳入科学管理的轨道。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按照“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历城”主题行动要求,区检察院组织年轻干警作为城市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到城市文明建设当中去。结合“五个一”服务活动、“下基层、解难题、办实事”以及大学习大讨论教育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开展“践行‘八荣八耻’、倡树文明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在把教育活动的精髓内化为崇高思想的同时,逐步外化为干警的实际行动。
加强业务建设,推动检察业务健康发展。区检察院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要求,坚持把解决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妥善处理好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2008年至今,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8件50人,起诉25案36人,法院判决19案4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案6人,法院判决6人。依法批准逮捕331案531人。起诉465案795人,法院判决432案766人,有罪判决率100%。档案室顺利晋升为省特级档案室,监所检察科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文明窗口建设,营造讲文明、创文明的工作环境。新一届领导班子把省级“精神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的开展作为推进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载体,开展了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窗口、文明干警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和评比标准,要求各部门和每名干警写出创建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在硬件建设上,重新改建和新建了荣誉室、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进一步丰富了党员干警的组织生活,增强了集体荣誉感,有力地推动了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的开展。组织开展了最佳党务工作者、最佳学习型干警、优秀办案能手、优秀侦查员等十佳评选活动,激发了全员参与文明机关创建的热情。
(作者:区检察院)信息来源:历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