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建中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12月2日,齐建中副市长在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强责任、除火患”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上提出六项要求: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市)区政府是责任主体;镇政府、街道办负责本辖区消防工作,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消防责任。对排查、整治情况,街镇第一责任人要签字确认后报县(市)区,县(市)区长签字确认后报市政府。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整体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可行的分方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三是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对社会单位发生的火灾要严格依法查处,符合消防刑事案件标准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继续采取每月现场观摩、会议调度、实名通报的方式推进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借鉴这种模式,对行业系统内单位开展检查。五是突出整治重点。要对居民楼管理、电气焊管理和火锅店等使用液化气罐的场所进行重点整治。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各街道、镇有严重不负责任、工作不履职的,各县(市)区要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县(市)区工作迟缓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