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得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殊荣图
在1月10日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济南市被科技部授予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区)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城市创新发展的积极探索。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申报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基础良好、特色鲜明、示范性强、体现层次性等原则,确定了20个全国创新型试点城市(区),包括济南市、南京市、哈尔滨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兰州市、唐山市、包头市、宁波市、嘉兴市、合肥市、厦门市、洛阳市等16个城市,北京海淀区、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杨浦区,重庆沙坪坝区等4个城区。科技部要求各试点城市(区)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环境,扎实开展试点工作。有关地方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支持。科技部将把推动试点作为部省会商优先议题,集成项目、基地、人才、政策等资源加强引导和支持。济南市是全国最早启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城市之一。自2006年***、***作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部署后,济南市即迅速启动了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了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及配套政策,成立了由市长挂帅、市直1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委员会并设立了常设工作机构,组织编制了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逐步探索并建立完善了以组织体系、评价体系、责任体系、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创新主体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六大体系。该市建立常设工作机构为全国最早、配套文件完善程度和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在全国位居前列,取得的成绩和先行先试效应明显。此次进入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标志着我市站到了国家战略先行先试的平台上。下一步,我市将以深入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增创省会发展新优势,推动济南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力争率先走出一条政策带动、措施配套、环境创优、社会发展、产业跟进的路子,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