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一、提案办理主要成效
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以来,在中共晋中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决战转型综改主战场、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能源革命先行区、打造创新创业新高地”目标要求,全面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509件。经审查,立案401件,立案率为78.8%;转作建议108件,占21.2%。所立提案中,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集体提案122件,占30.4%;委员提案279件,占69.6%。截至2018年12月底,立案的401件提案按规定全部办结并答复委员,办复率为100%,委员所提意见和建议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提案总数的94%。
在经济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102件,占25.4%。关于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带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在即将出台的《晋中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采纳和体现。关于健全我市旅游交通体系的建议,为编制全市旅游公路规划、拓展公路旅游功能、构建全域旅游大交通提供了参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为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助力全市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提供了思路。关于构建大数据产业服务平台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为正在开展的优势企业转型项目服务平台(工业云)建设提供了参考。关于发挥功能农业在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市中重要作用的建议,在《晋中市功能食品产业发展规划》中已充分吸收采纳。
在政治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15件,占3.7%。关于对城市街道管理进行立法的建议,已列入2018年立法制定项目,并经过市人大四届十八次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现正进一步征求意见。关于对养犬管理、水源地保护、建筑垃圾处理进行立法等建议,有的已在相关立法项目中予以体现,有的为立法预备项目的确定提供了参考。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建议,在《关于在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试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意见》中予以采纳,推动了我市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创设。关于成立晋中市政协书画室的建议,市政协成功举办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美太行”写生摄影作品展览,为传承弘扬传统文化、创新政协工作方式发挥了促进作用。
在文化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52件,占13.1%。关于构建晋中市城市形象标识系统的建议,与我市正在开展的“发现晋中·爱上晋中”城市形象系列征集活动高度契合,目前已完成部分内容的征集评选和注册报备,后续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关于加大扶持晋剧人才、传承晋剧艺术的建议,为制定实施振兴晋剧工程、推进晋剧人才培养提供了参考。
在社会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187件,占46.6%。关于加快教育供给侧改革、提升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等建议,在已编制完成的《晋中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中得到采纳和体现,相关综合教育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关于晋中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基础功能建设已初步完成,“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平台已于2018年6月25日正式启动。关于改造139铁轨作为城市步道的建议,在《晋中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中予以统筹考虑,139记忆城市绿地改建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45件,占11.2%。关于治理城乡建筑垃圾的建议,促进市城区非正规建筑垃圾堆体治理项目纳入城建重点工程,推动了建筑垃圾运输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为下一步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供了参考。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建议,为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运输、改变生活垃圾处理现行工艺等工作提供了参考。
二、提案工作主要做法
一年来,市政协深入领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全国政协关于提案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工作方针,努力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努力提高提案质量。一是健全理论学习常态化机制。通过深入开展“理论大学习、思想大武装、履职大作为”学习研讨活动,创办“政协大讲堂”等方式,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为委员知情明政搭建平台、拓展渠道。二是强化提案征集基础性工作。坚持每年在全会召开前向全体委员印发提案参考选题,引导委员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精准选题。三是严格执行审查立案标准。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加强与承办单位、提案者沟通协商,认真做好不予立案或转作建议的说明解释工作,努力推动提案立案审查工作向标准严谨、程序严密、操作严格方向迈进。
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协商。一是提案办理协商机制逐步完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提案办理协商的重视和支持,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四方共同交办提案机制逐步形成,落实责任的协商、办理沟通的协商、成果落实的协商取得长足进展。市政协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协商,政协主席会议经常进行专题研究,推动形成内外联动、双向互促的提案办理新格局。二是提案办理协商范围不断扩大。对标省政协,推动重点提案督办机制创新,重点提案由市政府领办提案的副市长和市政协督办提案的领导共同督办。通过邀请提案者和相关委员、专家参加重点提案督办和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走访承办单位,为提办双方的直接沟通搭建平台,努力营造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议政氛围。三是提案办理协商功能不断拓展。注重为政协重大协商活动服务,积极推动重点提案题目与季度协商议题有机整合,与对口协商选题密切结合,与调研视察课题常态融合。
大力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一是创新提案交办形式。召开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上年度和本年度提案承办单位一把手、市政协全体班子成员、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以及市政协委员代表参加的隆重的提案交办仪式,使提案办理单位切身感受到提案办理的严肃性和责任感,也使政协委员真切感受到提案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二是重点提案督办呈现层次提升、力度加大、示范带动的良好态势。市委、市政府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由中共晋中市委宣传部承办的《关于构建晋中市城市形象标识系统的建议》,是由党委领导领办督办的第一个重点提案。该提案曾在政协三届一次全会上被列为重点提案,因办理未果,时隔8年后又以党派提案形式提出并再次被列为重点提案。市政协主席赵庆华亲自协调,多次沟通,务实督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秀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取得良好办理效果。此提案提交政协常委会协商督办深受好评,开政协常委会协商督办重点提案之先河。市政府对《绿色环保处理市城区建筑垃圾的建议》《加大扶持晋剧人才培养力度》等5件重点提案分别召开了由分管副市长和政协副主席以及秘书长共同参加的提案办理督办推进会,协调推动提案落地。政协主席、副主席带队督办重点提案成为常态,组织提案者、相关专委会和部分委员,围绕重点提案开展重点调研、重点督办、重点协商。三是积极开展跨年度重点提案追踪办理。对四届二次会议1号重点提案《关于将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建成“挺进全省第一方阵”主引擎的建议》答复承诺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开展监督性调研视察,努力实现提案效能最大化。四是推进提案公开工作渐进式开展。不断探索和逐步完善提案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机制,讲好提案故事,进一步提升政协提案工作认知度和影响力。
不断提高提案工作水平。一是加大提案办理服务力度。认真开展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征集和反馈工作,调查了解提办双方反映,及时跟进提案办理进度,掌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沟通协商,寓监督于协商之中。二是提升提案工作服务水平。通过强化提案办理面商环节,开展“二次办理”“二次反馈”、 升级完善提案网上办理系统、组建提案工作交流微信群等措施,努力在提、立、办、督等各个环节提供精细化服务。三是健全提案工作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不断规范提案工作各环节协商,努力构建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严格审查立案为关键,工作环节有机衔接、多维主体协商互动为常态,助推决策科学化、施政有效化为目的的立体化、多层次提案办理协商格局,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2019年提案工作思路
2019年,市政协要坚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提案工作的总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提案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努力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服务质量,推进政协提案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明确聚焦中心的重心指向,努力发挥提案服务大局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领导,确保提案工作始终在大局中谋划、在大局中开展,使党的主张通过政协提案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下去,把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和拓展提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方式、载体和渠道,更加明确性质和定位,更加彰显特色和优势,发挥政协提案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应有的作用。准确把握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的人民民主真谛,积极引导委员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资政,通过提案的方式努力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使政协提案工作的成果在服务中心和大局的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应用。
强化求真务实的努力方向,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着力把握提案办理协商的原则要义、程序方法、节奏力度,把协商贯穿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拓展协商渠道和途径,积极开展真诚、务实、有特色的提案办理协商。着力规范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把制度落实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中办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晋中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适时做好有关条例的修订完善工作,推动承办单位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协商制度规定,与时俱进地推动提案工作制度化建设,努力形成完整的提案办理协商的制度程序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提案监督,把监督融入提案办理的各个方面。坚持重点提案领导领办督办制度,继续推行联合督办、会议督办、追踪督办、视察督办、督办调研等行之有效的提案督办方法。积极引导委员围绕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通过提案开展协商式民主监督。
坚持提质增效的目标导向,全面提升提案工作水平。以提高提案质量为突破口,注重在调查研究的深度广度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政协新修订的《提案工作条例》和《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引导委员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先调研后提提案,不调研不提提案,把提案的选题、撰写建立在扎实调研基础之上,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以提高办理质量为落脚点,注重在提案办理的有力有效上下功夫。积极推动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与政协重点协商调研课题、专项民主监督、委员调研视察、季度专题协商等重大履职活动深度融合。强化“三个100%”“三个必须”责任落实,细化办理环节,规范衔接流程,推动提案办理的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保障,注重在统筹协调的同心同向上下功夫。常态化开展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做好提案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委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重视和发挥政协各专委会在提案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和基础作用,放大提案工作整体合力和叠加效应。不断提高信息技术服务提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升级提案工作办理系统,实现提案各办理环节的高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