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票优惠措施出台车主表示欢迎
通过几天的大力宣传,征收公路车辆通行年票的意义及缴费优惠政策日渐深入人心,车主们纷纷来到各年票征收点缴费。
本报记者于双利摄
本报讯 昨天,在我市各处的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所,有不少车主纷纷前来缴交年费。他们表示,闻知我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按70%计征后,觉得这次年票优惠幅度大,切实减轻了车主的负担,他们对此表示欢迎。
昨天中午,记者在我市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大厅看到,不少车主在咨询或办理缴费手续。工作人员一边收费一边耐心地向车主解释新的年票优惠及其他让利于民的措施。
一位姓李的车主说:“现在什么都涨价了,想不到公路车辆通行费年票有大幅优惠,实在是意料之外。我看新闻知道这个消息后,便过来交费了。我是工薪阶层,虽然有了小汽车,但日常各种开支负担重,现在市委、市政府真正做到了为民所想,出台了年票优惠措施,确实令人开心。”
据了解,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市日前作出决定,对2009年至2011年的公路车辆通行费年票征收标准优惠30%,即按70%计征。从2009年起,已缴交年票的车辆,其优惠的金额不退还现金,在下一年度缴交年票时抵缴。
(祝杰 俊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