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城乡清洁周活动
本报讯 为巩固扩大全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取得的成果,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和谐的节日,1月1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茂名市开展城乡清洁周活动实施方案》(茂委办发电〔2014〕5号),决定从2014年1月20日至1月27日组织开展城乡清洁周活动。
据了解,这次活动将按照全市统一协调、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各司其职、社会群众参与、舆论公众监督、实施督查问责的要求,以全面清洁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城乡容貌秩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重点,集中力量彻底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提升我市城乡环境容貌整体水平。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武警部队、人民团体、个体工商户、义务服务志愿者等要积极行动起来,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内街小巷、集贸市场、居民 小区、车站、城乡道路、旅游景区(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村镇为整治重点,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单位院落、办公楼、居民住宅区等的环境卫生开展大扫除、大擦洗活动,集中清理全市 城乡范围内的积存 垃圾和卫生死角。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头参加清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