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调整等工作
本报讯 11月24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红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一届九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调整等工作,原则通过了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财政局《关于阶段性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会议认为,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是我市落实了工伤保险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筹资原则,优化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新举措,对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减轻了我市用人单位负担都发挥重要的作用。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将工伤保险费率总体下调25%(即现行行业差别费率由0.8%、1.0%、1.2%分别下调为0.6%、0.75%和0.9%),调整时间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明年实施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止,调整对象包括本市统筹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抓紧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参保对象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